索 引 號: 035209000/2025-00003
信息分類: 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靈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 2024-12-18 18:56
標題: 靈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靈丘縣人民政府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用地審批權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號: 靈政發〔2024〕21號
時效:

靈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靈丘縣人民政府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用地審批權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2-18 18:56 來源:靈丘縣自然資源局
| | |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靈丘縣人民政府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用地審批權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靈丘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靈丘縣人民政府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用地審批權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晉政發〔2024〕6號),確保省政府授權委托用地審批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根據省廳《關于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的通知》(晉政發〔2024〕1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立足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依規承接省政府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工作,積極構建嚴格規范、便捷高效的審批機制,規范審批流程,嚴格審查標準,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自然資源要素合理配置,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遵循依法合規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嚴格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規范行使省政府授權和委托的用地審批權職責,確保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事項依法合規落實。

(二)遵循便捷高效的審批原則。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基礎上,強化信息化手段應用,通過“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管系統”進行全程審查,確保及時、準確、完整交互有關數據信息,切實提高用地審批質量和效率。

三、承接事項(授權審批事項)

在符合我縣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事項,上述范圍內的村民住宅(農村宅基地),經省人民政府授權,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四、工作內容

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省用地政策要求,村民住宅(農村宅基地)的應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用地面積符合山西省相關規定標準。對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農用地轉用(農村宅基地)材料進行審查并予以批準。

五、審批流程

(一)組卷上報。各鄉鎮人民政府具備報批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鄉鎮人民政府的請示文件等組卷相關資料,上報縣自然資源局。

(二)縣級審查。縣自然資源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組卷材料嚴格審查把關,由用途管制室、國土空間規劃室、耕保室等相關科室依職責對報件材料進行會審,自受理用地申請7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審查通過后,上報縣自然資源局局務會審議。審查未通過的,一次性提出補正要求。

(三)縣政府審批。報件材料經縣自然資源局局務會審查通過后,報請縣政府審批,由分管副縣長審核簽批后下發縣人民政府土地審批文件,簽批時間不超5個工作日。

(四)及時備案。縣政府審批后,紙質材料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存檔。同時,按照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嚴格規范鄉村批次建設用地審批備案工作的通知》(晉政發〔2023〕938號)要求,在用地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六、職責分工

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切實履職盡責,有序開展工作,確保農民住宅建設用地供應、宅基地分配、農民建房規劃管理等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對農村宅基地報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工作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規劃許可有關工作,為農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二)農業農村部門。縣級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及時將農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需求通報縣自然資源局。

(三)自然資源部門。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卷材料審查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據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的審查要點和格式文本,嚴格對鄉鎮人民政府報批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查。根據縣農業農村局提供的農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需求,統籌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占用耕地的,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通過儲備補充耕地指標、實施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等多種途徑統一落實占補平衡。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規,嚴守各類紅線。嚴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依法依規開展用地審批工作。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等空間管控規則,堅持保護優先。批準用地不得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

(二)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審批時限。縣自然資源局采取提前介入、并聯審查、隨報隨審等方式進一步壓縮審查時限。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且無需補正的用地申請報件,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涉及補正的,補正次數不超過2次,每次不超過2個工作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