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辦理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各部門發送縣政府的各類公文。指導全縣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三)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
(四)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服務。
(五)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
(七)負責辦理全縣外事、臺港澳事務相關事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下屬事業單位
(一)靈丘縣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靈丘縣人民政府熱線服務中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政府信息化工作,配合政務信息管理局做好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縣政府電子政務外網、OA協同辦公系統等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及安全運維工作;負責縣政府門戶網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信息更新;負責政務公開各項工作,負責政府部門新媒體的備案和監管工作;負責12345政府服務熱線轉辦、回訪等管理工作,負責分析整理熱線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縣長信箱”以及網民留言辦理方面的收集、整理、上報和回復工作;負責編輯政府大事記、政務信息及日常信息報送工作;指導政府系統各單位做好信息與網絡安全工作,協調指導政府系統信息網絡技術、設備和新產品的使用管理;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李霞,聯系電話:8522204。
(二)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市、縣關于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研究謀劃支持金融機構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或者參與起草金融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金融工作的協調服務。加強與人行靈丘支行、銀保監組等部門以及銀行、保險、信托、金融租賃、典當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聯系溝通,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組織各類金融機構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負責縣內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發展和縣外金融機構的聯系和引進;指導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行、融資租賃等公司的初審、協調服務。指導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等行業協會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風險處置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企業上市、掛牌、入庫的培育推薦等工作。配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協調上市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負責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防范、化解、有效處置轄區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承擔縣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維護我縣良好金融生態。負責人:張曄華,聯系電話:8522204。
負 責 人:張 保
辦公地點:靈丘縣新建北路268號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下午15:00——18:00(夏季)
節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0352—8522101
張 保:縣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協助縣長處理縣政府日常政務工作,主持縣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完成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衛軍: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鐘靈臣副縣長、武文成副縣長、任亮副縣長聯系分管的工作和部門。分管督查、黨建、紀檢、考核、工會、法治等工作;負責與人大辦、政協辦的聯系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 煜: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財務、文秘工作;負責縣政府綜合文字材料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子揚: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王懷忠副縣長、胡志中副縣長聯系分管的工作和部門。分管內務、會務、政府值班和金融管理工作;負責12345政府服務熱線辦理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楊振洲: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趙斌副縣長聯系分管的工作和部門。分管文書機要、公文處理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 霞:縣政府信息化中心主任。協助張洪玉副縣長聯系分管的工作和部門。主持縣政府信息化中心全面工作;協助主任分管政務公開、外事及臺港澳事務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曄華: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協助李文杰副縣長、李靈杰副縣長聯系分管的工作和部門。主持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協助主任分管駐村幫扶及政務信息、大事記等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