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丘縣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安排,現將靈丘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1.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名單附后),如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遞補人選通過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5日—5月16日,工作時間。
地點及各招聘部門聯系電話:
招聘部門 |
資格復審地址 |
咨詢電話 |
監督電話 |
其他事業單位 |
靈丘縣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309室 |
0352—8557305 |
0352-8557310 |
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 |
靈丘縣第五中學校 教學樓一層 |
0352-8522428 |
0352-8557305 |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下載《靈丘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1份,并提前填寫考生個人信息部分。
2.筆試準考證。
3.考生個人《報名登記表》。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5.本人戶口本。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證明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課程學習成績單。
8.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或者專業學位發放畢業證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招聘崗位對專業方向有要求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相應專業方向證明材料及在校成績單。
9.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10.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或“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敖處熖貚徲媱潯表椖咳藛T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委蓋章后,并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稗r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叭б环觥庇媱濏椖浚柙凇胺盏貙徍艘庖姟睓谔顚懹煞盏乜h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11.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12.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
以上所有證件類材料均需驗證原件留存復印件,證明類材料均需加蓋相關管理部門公章。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附件:1.靈丘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靈丘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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