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2022年度決算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況
一、本單位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市、縣關于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研究謀劃支持金融機構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或者參與起草金融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
(二)負責全縣金融工作的協調服務。加強與人行靈丘支行、銀保監組等部門以及銀行、保險、信托、金融租賃、典當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聯系溝通,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組織各類金融機構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三)負責縣內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發展和縣外金融機構的聯系和引進;指導金融人才隊伍建設。
(四)負責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行、融資租賃等公司的初審、協調服務。指導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等行業協會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風險處置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企業上市、掛牌、入庫的培育推薦等工作。配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協調上市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
(六)負責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防范、化解、有效處置轄區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承擔縣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維護我縣良好金融生態
二、機構設置情況
機構情況:金融發展服務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說明: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故報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可根據實際情況附圖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61.99萬元、支出總計61.99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48.25萬元,增加351%,支出總計增加48.25萬元,增加351%。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61.9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1.99萬元,占比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比0%;事業收入0萬元,占比0%;經營收入0萬元,占比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比0%;其他收入0萬元,占比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61.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4.04萬元,占比87.18%;項目支出7.95萬元,占比12.8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比0%,經營支出0萬元,占比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比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61.99萬元、支出總計61.99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48.25萬元,增加351%,財政撥款支出總計增加48.25萬元,增加351%。主要原因是新增4名工作人員,人員經費增加;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活動和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工作,項目經費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1.9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財政撥款支出增加了48.25萬元,增加3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其中,人員經費52.29萬元,占比84.35%,日常公用經費1.75萬元,占比2.82%;項目支出7.95萬元,占比12.82%。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1.9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0.41萬元,占81.3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63萬元,占7.47%;衛生健康(類)支出2.14萬元,占3.45%;住房保障(類)支出4.81萬元,占7.76%。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0萬元,支出決算61.99萬元。其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0.4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63萬元;衛生健康(類)支出2.14萬元;住房保障(類)支出4.81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4.0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2.29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公用經費1.7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委托業務費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沒有“三公”經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沒有“三公”經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2年度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沒有政府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靈丘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車輛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高度重視、扎實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夯實基礎,硬化約束,提升自評質量。2022年度我單位組織對3個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預算資金8萬元,其中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工作預算資金3.5萬元,防范非法集資宣傳預算資金3萬元,防范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預算資金1.5萬元。
(2)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2022年度,我單位進行績效自評項目3項,具體在一體化系統績效管理模塊有詳細說明,以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工作項目舉例說明如下:
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工作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為99.95。全年預算數為3.5萬元,執行數為3.484萬元,完成預算的99.54%。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項目開展過程中嚴格把關不出現紕漏;二是專人負責專人跟進,按照計劃實施,高效地完成了項目實施,滿意度提高。(見附件)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
算資金。
二、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
取得的收入。
三、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
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
入。主要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
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
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
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省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工作績效自評報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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